年金保險產品前5年禁止返還
- 發布時間 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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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再出重拳整治中短期產品
保險中短存續期產品再遭重拳打擊。昨日,新快報記者從業內獲悉,保監會近日向各險企下發了一份《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規定“兩全”與“年金”產品在前五年禁止返還,從第六年開始,每年返還部分不能超過20%。此外,萬能險與投連險要“不定期、不定額追加保險費”,但不能以附加險形式進行產品設計。業內人士認為,《通知》“殺傷力”最大在于“禁止前5年返還,受影響最大的,是靠銀保渠道打市場的險企。”進一步說,《通知》在于遏制險企利用“投資賬戶”與“首年返還” 等噱頭形式忽悠消費者現象,讓保險回歸保障本源。
■新快報記者 余世鵬
劍指“快速返還+捆綁”
一位國有險企資深產品人士告訴新快報記者,市面上中短存期保險產品基本是“兩全險”“年金險”與“萬能險”三種。“三種產品的絕大部分在前5年都有返還。但《通知》要求第六年開始才能返還,且每年不能超過20%,這是最大的殺傷力。”
新快報記者了解到,有險企前不久推出了一款保險組合計劃,就以“首年返還”主打市場。該產品不僅在第一年就開始返還,而且返還比例還在30%以上。“產品剛出來就碰上這個政策,肯定會很尷尬。”一位保險業資深人士對新快報記者表示,這是在近期監管打壓下,險企拐彎選擇的“新噱頭”。“為提升產品吸引力,險企的產品‘創新’從此前類似基金的‘投資賬戶’,到當前的‘首年返還保費’的‘新噱頭’,《通知》出臺對此及時進行了制止。”
一位華潤銀行的理財經理告訴新快報記者,該行代理的華夏、安邦等險企的所有萬能險和“年金”產品均已下架。
此外,《通知》要求,險企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險或投連險,而且萬能險與投連險“應提供不定期、不定額追加保險費,靈活調整保險金額等功能”。
廣州某合資險企相關人士對新快報記者表示,“此前萬能險遭到系列打壓,險企逐漸以‘壽險+萬能險’的捆綁形式出售。一方面在產品報備時可以過關,另一方面,也可把捆綁的萬能險賬戶就可以逐漸做大。《通知》就是對此類漏洞打了一個‘補丁’。”
遏制“噱頭”回歸本源
“《通知》對‘年金’險的系列限制,相當于此前系列監管的一次‘升格’。”上述國有險企人士稱,此次文件對中短期產品“殺傷力”巨大。他提到,“和其他金融行業不一樣,保險業不能拿短錢投資長期項目。一旦產品期限與投資項目周期不匹配,就容易出現流動性風險。《通知》依然是在堅持‘保險姓保’,在矯正以往產品過度創新的同時,也推動行業回歸本源。”
有業內資深人士也分析稱,《通知》在于遏制險企利用“投資賬戶”與“首年返還”等噱頭形式忽悠消費者現象,讓保險回歸保障本源。《通知》要求,險企產品開發要以消費者的需求為中心,重點服務于消費者身故風險保障,鼓勵險企在定期壽險產品、終身壽險產品費率厘定時,區分被保險人健康狀況、吸煙狀況等情況進行差異化定價,提高產品的科學定價水平。
《通知》顯示,險企若違規開發產品,保監會將采取禁止申報新的產品、責令停止新業務等監管措施,并追究公司總經理、總精算師等責任人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