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爭食商業保理“蛋糕”
- 發布時間 2016.11.30
- 來源 上海金融報
關鍵詞
前不久,米格國際控股發布公告稱,其全資附屬公司米格(上海)服飾與廈門九中投資訂立諒解備忘錄,成立合營企業——廈門兆年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以共同營運一項位于中國的商業保理業務。無獨有偶,金輪股份也于近日發布公告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2016年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對外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的議案》,擬以自有資金出資設立上海丹誠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在此之前,海大集團和東莞控股都發布過與商業保理相關的公告,前者稱,擬出資人民幣5000萬元,設立廣州海圓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后者則稱,其與廣東宏川集團共同發起設立的天津市宏通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設立登記手續,取得了營業執照。究竟“商業保理”有何魔力,引得上市公司紛紛駐足,搶食“蛋糕”?
藍海市場
所謂商業保理,是指供應商將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或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商業保理公司,由后者為其提供貿易融資、應收賬款管理與催收、信用風險控制等綜合性供應鏈金融服務,對于解決企業間應收賬款回收和加速資金流通具有重要作用。
國際保理商聯合會(FCI)發布的研報顯示,我國工業企業應收賬款余額逐年抬高(目前已達約11.5萬億元)。同時,社會融資規模下滑,銀行銀根收緊,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使之對于商業保理的需求不斷增長。事實上,政府部門早已注意到這一現象,在政策上給予了商業保理大力扶持。
2009年3月,商務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聯合出臺《關于推動信用銷售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開展商業保理業務試點,促進應收賬款流轉”。
2012年4月,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指出“支持小型微型企業采取商業保理、典當等多種方式融資”。11月和12月,《上海市浦東新區設立商業保理企業試行辦法》及《天津市商業保理業試點管理辦法》相繼出臺。
2013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于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加快豐富和創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方式,推動開辦商業保理等融資服務。
2015年8月,商務部發布《關于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發展的意見》,明確支持自貿試驗區開展商業保理試點,充分發揮商業保理在擴大出口、促進流通、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根據中國服務貿易協會商業保理專業委員會公布的數據,截至2015年,我國共有注冊的商業保理企業2514家,全年融資業務量超過2000億元,較2014年增長1.5倍,共服務31500家中小企業,平均每家中小企業獲得商業保理融資額約635萬元。
可見,商業保理正成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重要方式。尤其今年2月,人民銀行、發改委等八部委聯合下發《關于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明確鼓勵發展應收賬款融資,進一步對保理行業發展形成利好。如此,也就解釋了何以不少上市公司都欲涉足商業保理領域,因為這的確是一個藍海市場。
獨具優勢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保理機構的性質,國內保理可分為銀行保理和商業保理,這讓一些企業困惑,不知二者區別何在,乃至覺得相比實際控制人為一般工商企業的商業保理,作為社會最重要融資中介的銀行所開辦的保理業務,恐怕更具“可靠性”。
對此,國信證券發布研報指出,商業保理與銀行保理雖系出同門,卻各有所長。其中,銀行保理看賣方信用,其基于傳統征信系統與抵押擔保進行風控審查,必然更多關注應收賬款持有人的信用狀況,所以更偏好大企業。商業保理則緊盯買方信用,即最終付款人的償付能力,而不太關心應收賬款的持有人是誰。
據了解,銀行保理更側重于融資,辦理業務時要嚴格考察企業資信情況,并需足夠的抵押支持,還要占用企業在銀行的授信額度,因此,銀行保理更適用于有足夠抵押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大型企業。而商業保理公司更注重提供調查、催收、管理、結算、融資、擔保等綜合服務,更看重應收賬款質量、買家信譽、貨物質量,而非企業資質,以做到無抵押和壞賬風險的完全轉移。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徐逢賢表示,作為基于信用風險管理的行業,商業保理實際是將大企業的信用“嫁接”給中小微企業,由于中小微企業絕大多數是為供應鏈上的大企業提供產品或服務,只要銷售穩定、運轉正常、財務良好,就滿足授信條件,商業保理公司會根據其貿易真實性來判斷其履約風險。
中國服務貿易協會商業保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韓家平指出,雖然銀行保理業務已有較大規模,但其服務滲透很不充分,民營小微企業很難得到銀行保理服務,因此,商業保理作為非常必要和有益的補充,成為那些有資金需求卻又缺少抵押和擔保物的中小微企業的福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