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優健康險試點首年保費不足億元 未用足2400元免稅額度
- 發布時間 2016.12.08
- 來源 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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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認為,對政策額度不充分利用,可能會對稅優業務造成傷害,甚至不利于稅延養老險政策的推出
有成績,也存在困難,行業還需努力。
針對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簡稱“稅優健康險”)業務試點首年的情況,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近日的座談會上提到這些方面。
稅優健康險是2016年1月1日起開始在全國31市試點的業務,目前有16家險企獲批資質。從業務開展情況看,據《證券日報》記者此前獨家獲悉的數據,截止到11月20日,全國稅優健康險承保44035人,保費規模7124萬元。即,人均保費約為1618元,未用足政策給予的每人每年2400元的免稅額度。
16家險企獲批資質
2015年11月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三部委聯合發文,稅優健康險業務自今年1月1日開始在北京、上海等31市開展試點,符合條件的投保人購買專項產品可享受個稅優惠政策,其應納所得稅額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標準在稅前扣除。政策靴子落地后,個人稅優健康險業務快速推進。
2月16日首批獲準開展業務的險企名單出爐,3月4日首批公司開售稅優產品,3月8日第二批險企名單出爐,7月27日第三批險企名單公示……截至目前,共16家險企具備業務資質,其中15家公司的專項產品獲批。
獲批開展稅優健康險業務的險企分別為第一批3家:人保健康、陽光人壽、泰康養老;第二批9家:中國人壽、太保壽險、平安壽險、新華保險、太平人壽、建信人壽、中意人壽、太平養老、東吳人壽;第三批4家:合眾人壽、人保壽險、利安人壽、上海人壽。
保監會表示,對于這一業務審批及公示的原則是“成熟一家,公布一家”。保監會將繼續核對保險公司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報告,并及時更新經營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的公司名單。根據《中國保監會關于印發〈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險企開展這一業務,須具備償付能力、合規經營、專業建設與產品開發、信息管理系統、從業人員等方面的條件。
人均保費遠低于2400元
“好事一定要做好。”保監會人身險部相關負責人曾表示,保險公司開展稅優健康險業務需要有投入、花心思,要體現專業化;在做到產品自身硬的同時,還要加強數據的積累,做好數據研究,對客戶人群做深入分析,研究稅優產品對其保障的改善程度以及稅優杠桿的撬動作用等。
從業務開展情況看,據《證券日報》記者從業內獨家了解到的行業數據,截止到11月20日,全國稅優健康險承保44035人,保費規模7124萬元。以此計算,人均保費約為1618元,未用足每人每年2400元的免稅額度。
資深壽險精算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稱,稅優健康險客戶每次所交保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風險保費,這部分為基礎保費,而在扣除風險保險費后,余額計入萬能賬戶增值。
這源自稅優健康險產品采取萬能險方式的形態,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而之所以要設置個人萬能賬戶,保監會方面稱,一是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年輕人投保,以使更多人享受到國家的優惠政策;二是可以為被保險人積累一筆醫療費用,以減輕被保險人退休后的醫療負擔。
記者從開展業務的險企了解到,在跟客戶接觸時,他們經常會遇到的情況是,客戶只想交納產品基礎風險保費,這部分保費往往是1000多元,而不愿交納2400元剩余額度的個萬能人賬戶保費。
“當時2400元的免稅政策額度確定以后,大家普遍認為額度太小了,沒有太大作用,但在實際業務開展中為什么還要放水.”某參與試點險企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說,新的政策業務出來,各界會有很高的期待,但是如果對額度不充分利用,則是行業對這一來之不易的政策的不珍惜,會對稅優業務造成傷害,甚至不利于以后稅延養老險政策的推出。
因此,他認為,保險公司應該堅持鼓勵客戶用滿政策給予的額度,這樣,一方面,無論對個人對企業還是對納稅人來講,他們的權利和保障都會更加充分,另一方面,也利于研究2400元稅優額度的撬動作用以及政策優惠力度是否足夠。
鼓勵多元銷售
除了“政策的優惠力度不夠,吸引力不強”外,黃洪提出的試點中存在的其他問題和困難還包括,政策宣傳力度不大、產品設計缺乏吸引力、業務支持系統存在問題以及保險公司在試點中的一些工作方式方法存在問題。
比如,有的公司怕影響其他商業健康險產品的銷售,在稅優健康險方面推動不力。而有的公司只開發團險銷售渠道,不開放個險渠道。
據記者了解,雖然稅優健康險的客戶目標為個人,但出于個人客戶的保費稅前列支等涉及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的單位,出于實操便捷性以及降低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等考慮,多數保險公司暫未開放個人購買,歸于團體或法人業務。
對此,黃洪強調,行業要大力發展多元銷售。鼓勵團險銷售,更鼓勵個險銷售;鼓勵保險公司直銷,更鼓勵代理銷售;鼓勵線下銷售,更鼓勵網上銷售。




